一、依「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」規定辦理。 二、旨揭出缺工友,倘符合資格人員有意移撥者,請於111年9月 5日(星期一)上午11時前,依本校工友甄選簡章規定備妥相關文件,親送本校總務處。 三、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本校另行通知面試甄選日期、時間,逾期 或資格不符者,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;面試甄選錄取人 員,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進用,並請依本校通知到職。 四、檢附本校工友甄選簡章1份,
一、依「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二、旨揭出缺工友,倘符合資格人員有意移撥者,請於111年9月 5日(星期一)上午11時前,依本校工友甄選簡章規定備妥相關文件,親送本校總務處。
三、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本校另行通知面試甄選日期、時間,逾期 或資格不符者,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;面試甄選錄取人 員,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進用,並請依本校通知到職。
四、檢附本校工友甄選簡章1份,